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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
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征,它是个人身份、学历、资历等方面的证据,具有法律效用,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,因此,建好毕业生档案尤为重要。现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,特制定我院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:
一、 档案内容
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、学籍情况登记表、毕业生登记表、学生学年鉴定表、学生个人成绩表。
二、 档案资料来源
1.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、学籍情况登记表各一份,在新生开学时,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。
2.学生学年鉴定表每学年一份,由学生本人填写,班级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,最后由学院成人教育部签章。
3.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,在最后一学期,由学生本人填写,班级鉴定,学院签章。
4.学生个人成绩表一式两份,由学院成人教育部或教学点如实填写打印,并由学院成人教育部盖章有效。
三、组建档案
1.毕业生档案资料必须为原件。
2.将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、学籍情况登记表、毕业生登记表、学生学年鉴定表、学生个人成绩表各一份装入档案袋,密封好档案袋,贴上密封条并盖上密封专用章。
3.将毕业生登记表、学生个人成绩表各一份交学院档案室存档。
四、其他规定
1.学院本部的毕业生,由成人教育部在完清相关手续后,到学院党政办统一领取学生毕业证书。
2.教学点的毕业生,先由教学点到学院成人教育部完清毕业生档案等手续后,由成人教育部签署意见,再到学院党政办完清相关手续领取毕业证书。
3.该届的所有毕业生档案资料,由成人教育部统一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。
4.学生档案资料遗失,原则上不再补办,若需要,可由本人申请,成人教育部签章同意后,再到学院档案室复印相关资料,也可由学院党政办开具该生系我院毕业生的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