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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征集2026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
来源:科技与社会服务处(继续教育学院)作者:科技与社会服务处(继续教育学院)栏目:项目管理发布时间:2025-07-09 16:39阅读: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深入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,落实《关于加快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(20252030年)》,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,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实力,启动2026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南定位及征集方向

重点聚焦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明确的优势产业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,以及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基础研究方向,征集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项目指南建议。不受理管理科学领域项目指南建议。

二、指南类型

本次征集指南的项目类型有:1.“重点项目”,申请经费额度约为 40 万元/项,支持已有较好基础、有突破潜力的研究方向开展深入、系统的创新性研究,推动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。2.“面上项目”,申请经费额度约为20万元/项,支持中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,促进各学科均衡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指南要求。

1.科学性。应凝练需解决的科学问题,体现基础研究特点,必要性、可行性强,避免纯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。

2.创新性。应反映科学前沿、鼓励原创思想,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。

3.规范性。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,文字表述语句通顺、简明扼要、高度凝练。每条指南建议须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,选择1个科学部和1个二级申请代码(不含管理科学部G代码)。代码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:https://www.nsfc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1545/

4.安全性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,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。指南内容不能包含涉密内容和敏感信息。

(二)限项要求。

1.每家部属高校、中央在川科研院所推荐指南数量不超过5条,其余高校、科研院所推荐数量不超过3条(不包括国省级重点实验室、国省级野外观测站、省基础学科中心推荐指南)。

2.每家在川全国重点实验室、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站推荐数量不超过3条,每家参与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推荐数量不超过2条,每家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、省重点实验室、省野外观测站推荐数量不超过2条。各研究中心、实验室、观测站推荐指南由依托单位汇总后推荐上报,并注明研究中心、实验室或观测站名称。

3.各市(州)科技局汇总推荐本区域内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项目指南建议,成都市推荐不超过20条、其余各市(州)推荐不超过10条。

(三)报送要求。

请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各市(州)科技局将指南建议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(无需纸质版)分类汇总后,于7211800前发送至科技厅基础处电子邮箱,邮件名为“单位名称+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建议”,逾期不予受理。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。

  人:吴彩梅、鄢鹍

联系电话:028-8667192586676338

电子邮箱:scskjtjcc@163.com

附件:2026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

 

下载  2026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.xlsx  (10.75 KB)